2008年9月15日 星期一

不吹滅將殘的燈火,又不折斷壓傷的蘆葦


神在以賽亞書提到,他的僕人 必將公理傳給外邦。”(421),這一點毫不出奇因為是這是神的大使命,特別的是:

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422),一個沈默的傳道者,如何將公理傳開?

他不吹滅將殘的燈火,又不折斷壓傷的蘆葦,卻 憑真實將公理傳開。將公理傳開和不滅燈火、不折蘆葦有什麼關係呢?

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 等公理設立,是因為耶和華憑公義召他,必攙扶他的手,保守他。傳道者之所以能不灰心是因為有神的呼召、有神的幫助和保守。簡以言之,神的僕人能傳公理是基 於神,不時基於自己,所以沈默一樣可以將公理傳開,因他是以生命、以生活作公理的見證,而不是以說話、以大道理。正因為他明白召命之所以能成功,是因為神 而非自己,所以他不是靠指責別人的軟弱(折斷壓傷的蘆葦)來彰顯公理,也正因為他能俯就卑微,所以他在傳揚公理之餘更成為 眾民的中保”(426)

從以賽亞先知的描述,我們可以明白神不一定要透過指責罪惡來叫真理顯明,這並不表示神對罪惡讓步,而是神一方憐憫受罪綑綁的人,並定意要 領被囚的出牢獄。對神來說,領人出黑暗遠較指責他留在黑暗更重要,但對今日不少的傳道者而言,指責罪惡在不知不覺間卻成了使命中的重中之重…

神要求僕人在地上豎立真理,並要傳給萬邦;神又要僕人成為外邦人的光,為的是要驅走黑暗;因此,基督徒的重中之重是成為照亮世界的光,而不是千方百計去指出黑暗光既顯現,黑暗自然沒立足之處。我們要努力做的,是要讓世人看到原來可以不一定向罪惡妥協,選擇與盼望仍永在人間,而不是單單全力的去揭露黑暗面。有時只是單一的指責世人犯罪,而沒有讓他們看到有不犯罪的可能結果只是把他們死死的推回黑暗。太多的強調黑暗,只會高舉黑暗,但以賽亞先知強調,神 必不將的榮耀歸給假神”(428),所以我們要高舉的只有神自己我們不能不發光而妄想用任何努力可以驅走黑暗。

當然,這不是說我們只要努力做好自己,而對身邊的罪不聞不問,只是提醒自己不要以為指出別人的罪,就等於自己成聖。自我更新,更像我主,是每一個基督徒最基本的責任, 成為外邦人的光是沒任何東西可以替代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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