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20:17)
一節難解的經文,一段刻意的描述。在交代耶穌吩咐馬利亞講述基督復活的重要消息前,為何約翰那麼著意於記下耶穌 "不要摸我"的吩咐?
耶穌的說話中有兩個命令,第一個是吩咐馬利亞"不要摸",第二個命令是"要去"告訴門徒,耶穌要升天見父。因此,"不要摸"這命令不能單獨去看,也不應單獨去理解,這兩個命令是平行的,一方面有不能做的東西,一方面又有要做的行為,二者要比對看才成。
約翰究竟想表達些什麼呢?
如果未升天的身體不能摸,那我們又如何理解耶穌在27節對多馬的邀請呢?
「…再伸出你的手,摸摸我的肋旁吧…」(約20:27)耶穌鼓勵多馬用手去摸、去求證,那時耶穌一樣沒有升上去見父,一樣的狀態怎會有兩樣的命令?因此,不應簡單看為耶穌的復活還有程序未完(未升上去見父),所以不能被人觸摸。既然福音書記載,復活後的耶穌和門徒們又吃又渴,似乎耶穌這個未升天的身體並不避忌與世界接觸,那又何需制止馬利亞呢?
由此推論,原文這個 “摸”字可能解作 “緊握/依戀”(NAU及NKJ用此譯法)比較合適些。耶穌要叫馬利亞明白的是,抓緊耶穌當下的臨在不是最重要的,反而是應去告訴大家,耶穌復活的大好消息。心愛的人死而復生,失而復得,當然想留下那不太真實的喜悅,但耶穌的命令(不要依戀…要去…)提醒我們,不要只沈醉於當下的喜悅,要立即去和他人分享這喜悅方是正事。
遇上在墳墓裡復活的基督,或許只是馬利亞一人的福份,但我們卻有不少機會見證基督如何重燃我們冰冷的心。我們死而復生、失而復得的信心,故是可喜,但不要忘記的是,傳揚這復活故事比沈醉於 “我們在這裡真好”更為重要。因為透過不斷的傳揚講述, “復活故事”得以喚醒更多沈睡了的心靈,所以我們要去傳揚而非切法抓緊在心頭重現的耶穌。這是約翰對我們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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